【社情民意】建议尽快试点调整计划生育政策
王淑芬
建议尽快试点调整计划生育政策
舟山群岛地处我国东南沿海、长江口南侧、杭州湾外缘,是我国东海前哨,也是全国唯一以群岛设市的地级行政区划。其特殊的地埋位置对维护国家领土完整、保证我国东部海上运输安全顺畅和保障长江三角洲地区战略安全具有特殊重要的战略意义。但目前舟山人口结构性矛盾日趋严重,甚至可能成为世界老龄化程度最高地区之一,严重影响舟山的可持续发展,并威胁边疆国防驻守安全。
第一,老龄人口总量不断增长,人口老化程度不断加深。根据“六普”统计,舟山60周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口17.92万,占总人口的18.59%,比国际社会公认的老年社会标准高8.59个百分点,比“五普”提高了5.73个百分点。据人口专家预测,在现行生育政策下,到2030年舟山60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口比重将超过40%,比全国平均水平高16个百分点,比欧洲高10个百分点,比北美高14个百分点,届时舟山将成为全世界老龄化程度最高的地区之一。
第二,育龄妇女总量不断减少,少儿人口比例持续降低。根据“六普”统计,舟山户籍育龄妇女25.28万,比“五普”时少了2.63万。预计到2025年育龄妇女将减至16万,而旺盛期(25-29周岁)育龄妇女将由2010年的3.4万减至1.7万。自2000年以来,新生儿数量一直保持6‰左右,处于超低生育水平状态;12年中有10年为人口负增长,总和生育率始终维持在1.0左右,远远达不到2.1的生育更替水平。
第三,劳动年龄人口总量不断减少。2006年舟山户籍劳动年龄人口(16-60周岁)规模达到最高峰,为71.2万,占总人口的73%。此后进入长期大幅度缩减状态,预计2016年将降至65万,2021年降至59万,2026年降至52万左右。尽管在 “十二五”和“十三五”期内仍处于“人口红利期”,但总负担系数逐年上升。一旦“人口红利期”消失,舟山将面临漫长而沉重的“人口负债期”。
由于舟山地处海岛,相对偏远闭塞,居民生活成本要高于周边地区,不利于吸引人口迁移和流入。而随着西部大开发、中部崛起和东北振兴的不断推进,东西部差距进一步缩小,舟山引入劳动力的成本日益上升,难度越来越大。因此,尽快试点调整计划生育政策是应对舟山人口结构性矛盾的现实之选。就现有条件而言,调整舟山生育政策也具有较高的可行性:
一是
二是全国部分地方试点已提供了有效的经验。山西翼城、甘肃酒泉、河北承德、湖北恩施等农村普遍允许生育二孩的试点地区数据显示,放开二胎政策既没有出现出生堆积,也没有出现生育反弹,各项人口指标也优于全国平均水平。试点证明: 只要措施合理,二胎政策是老百姓的生育意愿和国家政策的最佳结合点。事实上,鉴于海岛的特殊性,部分省份已对海岛居民或渔民有所放宽,如辽宁、山东允许海岛居民生育两个子女,上海、广东允许渔民生育两个子女。
三是舟山人口基数小,情况清晰,环境特殊。舟山只有97万户籍人口,如果开展试点,即使短期内可能出现出生人口激增的现象,影响范围和程度也非常有限。舟山计划生育统计工作基础扎实,人口统计数据真实可靠,人口情况清晰明了。试点时可及时根据人口实际进行调整,引起大幅度生育反弹的风险较小且可以控制。由于海岛地理环境相对封闭,舟山调整生育政策对周围地区的影响将十分有限。
四是舟山计划生育工作基础扎实,群众生育观念比较先进。从上世纪80年代末开始,舟山计划生育率始终在98%以上,出生人口性别比保持正常水平。目前舟山群众的普遍生育观念是:孩子不在于多,关键在于培养好;生儿生女都一样,一样都是传后人。育龄群众生育意愿也不是很强烈,目前符合二胎生育条件的育龄夫妇放弃生育人数的比例高达2/3左右。
为此,建议国家计生委在“舟山群岛新区”的政策框架下,尽快将舟山列为生育政策调整试点区,允许“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夫妻可以照顾生育二胎”,并逐渐向普遍生育二孩政策过渡;允许对现行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政策进行调整,凡生育政策调整后不生或少生的,不再进行任何形式的奖励和扶助(生育政策调整前领取独生子女证并自觉放弃生育的,仍享受原有的利益导向政策)。(王淑芬撰稿)
(被省委会、省政协采用,被全国政协单篇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