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发展规划》学习之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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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陆海统筹发展先行区
◢规划摘要
建设陆海联动的基础设施体系
◎完善综合交通网
进一步推进连岛通道建设,加强与上海、宁波快速便捷的陆岛交通联系。规划建设宁波—舟山港六横梅山疏港公路等项目,建成主要大岛环岛公路,规划研究宁波—舟山铁路。
优化港口集疏运基础设施,加大国省道改造力度。建设大型专业化铁矿石、油品接卸及转运码头,支持符合条件的货主码头改建为公共码头,提高泊位利用效率。加强重要航道、锚地、引航基地的规划建设。
推进舟山机场扩能改造,加密通向国内主要城市的航线航班,适时开辟港澳台和国际客货运航线。加快推进低空开放,提高岛际旅游、紧急救助配套服务能力。
◎完善能源保障网
根据实际需要,科学谋划布局电源点和电网建设,提高能源保障能力。
推进六横电厂、舟山电厂二期等电源工程建设,规划建设LNG发电厂,完善独立海岛离网能源保障系统。加快建设220千伏舟山与大陆联网第二通道和500千伏舟山输变电工程,加快完善舟山岛与主要大岛的220千伏电网主骨架,加快形成厂网协调、电压等级匹配的电网网络。建设舟山岛—岱山岛—衢山岛—小洋山岛—泗礁岛的多端柔性直流输电工程。
◎完善水资源利用网
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推进水资源全面节约、高效利用和合理配置。
严格保护海岛水源地,因地制宜建设海水淡化、大陆引水等工程,进一步完善以本地水资源、大陆引水和海水淡化为重点的供水水源系统,加强引水调水、应急供水和抗旱水源工程建设,提高供水能力和水资源开发利用效率。
加快建设大陆引水三期工程和嵊泗大陆引水工程,建设一批岛际引水、本地蓄水、海水淡化、中水回用和雨水利用项目,增强水资源保障能力。
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加大节水技术和供水厂网建设改造力度。
◎完善海洋信息网
引入新的通讯和信息技术,提升物流、航运信息服务水平。
建设海洋空间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和海洋信息服务平台,构建海洋立体观测体系,重点加强面向海洋保护、海洋防灾减灾的动态监测网络与评价能力建设。
◎完善海洋防灾减灾网
开展气象、地质、海洋灾害预警监测,推动建立区域共同防范自然灾害的长效机制。
提升海上安全生产、环境保障服务和应急救助信息化水平,规划建设避灾避难安置场所和救灾物资储备仓库,提高海上救助服务能力。
开展海洋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工作,加强海洋防灾减灾应急指挥能力建设。
开展警戒潮位核定工作,完善沿海防潮体系,实施标准化海塘工程、山塘除险加固工程、城市排涝工程、渔港避风港工程,提高海岛防潮、防洪和抗旱能力。
继续推进标准渔港建设,进一步抓好防台风设施建设。加强海平面上升影响调查及评估工作,健全沿海防护林体系,提升海岸防护能力。
加强陆海污染综合防治
扎实推进环境保护,着力调整产业结构,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新建项目按照最严格的环保要求配套建设治污设施。
加强沿海城镇和临港工业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善配套管网,实现污水集中处理和达标排放,大幅提高中水再生利用水平。
合理规划建设垃圾分类收集系统、转运系统和综合处理系统。
加强海岸(洋)工程、陆源入海排污口和船舶污染监督监测力度,实施海洋开发利用活动污染物排放和海洋倾废总量控制,推进陆海污染同步监督防治。
探索建立实施海洋环境容量和重点海域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加强渔船污染物排放管理,严格控制船舶污染物排放,完善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置设施,健全指定区域内船舶污水禁排政策,加快建设防溢油应急体和基地。
强化海洋环境风险管理,加强项目海洋环境风险防控评价。优化现有油品码头空间布局,从严控制新建油品码头等高风险、高污染项目,对沿海布局的石化、油储等环境高风险源,划定海洋环境缓冲区,保证安全防护距离。
强化港区风险防范力度,健全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建立和完善海洋环境立体监测、废弃物海洋倾倒监管、海洋自然灾害及海上突发事件响应等机制,推进涉海环境联合执法和跨区域海洋污染防治。
支持舟山群岛新区加快发展,对单位GDP能耗指标和污染物排放指标实行差别化政策,涉及国家重点布局的火电、石化行业重大项目的排污总量指标采取一事一议原则,支持在企业集团内统筹解决,其他重大项目排污总量指标,由省内统筹解决。
加强国内区域合作
◎加强与上海、宁波的深度合作
围绕共同建设上海国际航运中心,进一步完善上海、宁波、舟山三地港口合作机制,加快宁波—舟山港一体化进程。
舟山群岛新区主动接受上海、宁波辐射和带动,深化在产业、金融、科技、人才、信息、政策、资源、基础设施等领域的全面对接与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差异竞争、共同发展。联合推进小洋山北侧陆域综合开发和洋山深水港建设,加强与宁波在陆向通道、供水、能源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互连对接和统筹谋划。加强海洋生态环境联合保护,建立海洋环境监测和灾害预防合作机制,深化海洋生态修复合作,共享蓝色海洋。
◎加强与长江三角洲地区的广泛对接
加快铁路、高速公路、航道建设,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交通网络一体化。重点加强在旅游、金融、信息、人才等领域的交流合作,协同建设长江三角洲地区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和涉海公共服务体系。统筹制定和实施江海一体的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标本兼治,江海联动,逐步修复河流生态系统,共同改善长江下游及近岸海域水质。
◎加强与内陆地区的互补发展
广泛吸引内陆地区以各种形式参与舟山群岛新区建设,规划建设海洋产业合作发展示范基地,优化资源配置,细化相关政策,重点解决内陆企业在项目用地、技术人才等方面需求,为合作发展创造良好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