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名:中共舟山市委关于建设美丽群岛创造美好生活的若干意见 作者:   转自:农工党舟山市委
发布日期:2014/11/18 浏览人数:

中共舟山市委关于建设美丽群岛创造美好生活的若干意见

   

为积极推进“建设美丽浙江、创造美好生活”在舟山的具体实践,现就建设美丽群岛、创造美好生活,提出如下意见:
  一、把握总体要求,明确建设目标
  (一)重大意义
  建设美丽群岛、创造美好生活,是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十三届五次全会要求的具体举措;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海洋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新区发展的客观要求;是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打造海上花园城,提升城市形象品位的实际行动;是提高舟山人民生活品质,造福子孙后代的民心工程。全市上下要从战略和全局出发,充分认识建设美丽群岛、创造美好生活的重要意义,切实抓好这项工作。
  (二)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按照新区发展规划的总体要求,坚持“开发开放、先行先试”,把海洋生态文明建设贯穿于“四岛一城”建设的各个方面和全过程,推进生态生活生产有机融合、乐居乐业乐游联为一体,建设跨越发展、秀美和谐、幸福安康的美丽舟山群岛,打造海洋文明先行区、美丽中国体验区。
  建设美丽群岛、创造美好生活,要在“三生融合”、“三乐一体”上走在前列、创出特色:
  ——生态秀丽优美。巩固和提升海洋海岛生态优势,着力推进生态建设各项工作,保护和利用好珍贵的自然与文化遗产,打造海上花园城,促进人海和谐、永续发展。
  ——生产集约高效。强化创新驱动战略,推动海洋产业集聚集群发展,突破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建设现代海洋产业基地,成为浙江经济新的增长点和助推器。
  ——生活富裕和谐。以优良生态提升人居环境质量,以加快发展增加群众收入,以统筹协调推进社会进步,努力做到住有宜居、劳有多得、老有颐养、病有良医、学有优教,实现物质富裕精神富有。
  ——乐居美好家园。坚持以人为本,创造舒适宜人的居住环境、周到方便的公共服务环境、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成为群众有自豪感的幸福家园。
  ——乐业发展平台。充分发挥新区开发开放、先行先试优势,以优良的生态、优质的服务、优越的环境,打造创业创新乐园,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
  ——乐游海上胜境。保护和发挥生态资源优势,彰显山海揽胜美景,完善文化、游艺、健康、商贸等产业发展和设施,提升软硬件服务水平,营造欢畅、舒心、自在的旅游环境,打造国际生态休闲岛。
  (三)基本原则
  1.生态优先,科学发展。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转变发展方式,着力保护海洋生态,合理利用海洋资源,推进海洋产业发展,善于打生态牌、走生态路,探索出符合“两美”浙江要求、适合新区建设规律的发展新路子。
  2.发挥优势,彰显特色。把舟山丰富的海洋生态资源作为新区开发开放的核心竞争力,依托新区的国家战略优势、海洋资源禀赋和先行先试特色,努力打造港口特色市、海上花园城,在海洋生态文明建设上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彰显“美丽群岛”独特魅力。
  3.统筹兼顾,有序推进。科学处理经济与生态、开发与保护、当前和长远、尽力而为与量力而行的关系,立足实际、因地制宜,区分轻重缓急,把握建设时序,明确主攻方向,积极攻坚克难,积小胜为大胜。
  4.共建共享,形成合力。坚持以人为本,引导和激励广大人民群众增强主体意识,以主人翁精神全力建设美丽群岛,用辛勤的双手创造属于自己的美好生活,共享新区的优良生态和发展成果。
  (四)主要目标
  到2015年,“建设美丽群岛、创造美好生活”各项工作扎实开展,初见成效。新区三年行动计划确定的主要发展目标全面完成,经济综合实力迈上新台阶。生态环境质量保持全国领先,城市空气质量在全国城市中继续位居前列,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成效明显;“五水共治”取得新进展,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三改一拆”深入推进,无违建乡镇(街道)创建率达到70%以上。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确定的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和主要污染物排放等主要指标。改善和保障民生不断加强,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分别达到4.8万元和2.75万元。
  到2017年,“建设美丽群岛、创造美好生活”取得明显进展。新区开发建设快速推进,海洋产业结构调整取得新进展,海洋新兴产业初具规模,综合经济实力明显增强。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提升,空气质量继续位居全国领先位置,市区及县城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5%和90%,建制镇污水处理率达到60%。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集中处理实现全覆盖,全市河道环境面貌明显改善,水质基本达到各环境功能区要求,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和单位产出能耗不断下降。就业、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等方面社会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务进一步加强和改善。
  到2020年,“建设美丽群岛、创造美好生活”建设取得显著成效。新区开发开放取得重大突破,海洋经济竞争能力和辐射功能显著增强,海洋科技与产业化发展水平全面提升。生态文明建设主要指标和各项工作继续走在全国前列,市民综合素质和生态环保理念明显提升,创建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市取得实效,城乡统筹发展、城乡居民收入、居民健康、文化发展、社会发展等各类指数位居全省前列。
  在此基础上,再经过较长时间努力,建成跨越发展、秀美和谐、幸福安康的美丽舟山群岛,成为海洋文明先行区、美丽中国体验区。
  二、建设生态新区,打造美丽群岛
  (五)优化空间布局
  完善规划体系。以新区发展规划和新区(城市)总体规划为引领,根据“一体一圈五岛群”和舟山本岛“南生活、中生态、北生产”的要求,完善国土利用、综合交通、绿地系统、防洪排涝、电力设施、综合地下管线等专业规划,促进多规融合、一体发展,形成定位清晰、管控严格的空间规划体系。进一步提高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率,强化规划刚性执行力度。
  明晰开发格局。优化开发舟山本岛,打造南部“花园城市带”、中部“生态保育带”和北部“产城融合带”。集约开发港航物流核心圈、六横临港产业岛群、金塘港航物流岛群,提升规模集聚效益,强化开发建设过程中的环境保护。提升普陀国际旅游岛群、嵊泗渔业和旅游岛群,重点发展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生态优势发挥的旅游新业态和新项目。以中街山列岛、浪岗山列岛、五峙山列岛、马鞍列岛等为重点,严格保护海洋生态岛群。
  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率先推进舟山本岛城乡一体化,加强本岛北部中心镇和邻里中心建设,统筹布局建设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科学规划和加快建设新型渔农民集聚小区,推进城中村综合改造。加快大岛建、小岛迁步伐,有序引导人口向县城和中心镇集聚。积极推进渔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宅基地使用与退出机制、城乡要素市场化配置、户籍制度等改革,加快完善有利于城乡发展一体化的体制机制。深化生态文明村镇和特色社区创建,保护特色渔村,打造一批集生态景观和人文内涵于一体的海岛风情小镇(区)。
  (六)加快建设海上花园城
  加快新型城市化建设。坚持全域一体化,分类推进舟山本岛和各岛群的新型城市化建设,把舟山群岛打造成山海兼胜、人海和谐的海上花园城。加快打造本岛城市核心区,规划建设新城湾、定海湾、普陀湾等生态城市湾区,打造南部滨海城市景观带,重点建设新城滨海景观、定海古城要塞、沈家门国际渔港、朱家尖度假休闲岛、长峙岛生态风情小镇、鲁家峙文化创意园区,推进甬东区域有机更新,发挥城中海、海中城的优势,融合海、港、岛、桥、湾等元素,串珠成链,打造魅力独具的海上花园城景观。把岱山建成海洋产业集聚地和生态宜居海岛城,把嵊泗打造成以“离岛微城”为特色的旅游岛城。积极推进六横、金塘等海岛的现代化小城市建设。
  优化提升人居环境。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深化“三改一拆”、“四边三化”工作,创建“无违建县区”。实施旧城改造“万户百亿”工程,加快地下排水管网建设。深化交通治堵,提升交通组织管理能力,实施公交优先战略,2020年居民出行公交分担率达到25%。大力推行低碳交通,完善公共自行车系统,着力打造绿色交通示范区。推进建筑节能改造,提高绿色建筑比例。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提升城市综合管理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
  推进城市绿化美化。推进生态廊道工程,重点把329国道、北向疏港公路、南部滨海大道和朱家尖环岛公路等打造成生态景观道。积极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推进城市绿地建设和庭院美化绿化项目,新建一批城市公园和城中绿岛。进一步推动沿海防护林、生态公益林扩面提升,改善林相结构,提高森林资源质量。
  (七)切实加强环境综合治理
  推进“清河净水”工程。实施本岛和主要大岛河道的拓宽挖深、清淤疏浚、生态修复、开发利用等工程,着力提高河道的蓄水防涝能力和生态涵养、环境美化功能。大力整治黑河、臭河和垃圾河。加强源头防控,关停并转电镀、铅蓄电池、印染、造纸等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整治宾馆餐饮、洗车洗涤等行业污染,减少畜禽养殖和化肥农药等农业面源污染。完善本岛污水一体化收集处理系统,到2017年全面完成县以上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污泥处置设施建设改造任务,实现城镇截污纳管和农村污水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基本覆盖。加强水资源综合利用,实行生活生产分质供水。强化水源地保护,提升饮用水水质,到2016年,本岛水厂全部实施自来水深度处理。
  保持优良大气环境质量。推进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加快电厂等重点工业企业脱硫脱硝除尘工程,2015年底前全市燃煤锅炉和工业窑炉基本完成脱硫除尘设施改造。加大对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源头控制力度。推广清洁能源汽车,强化机动车尾气治理,2015年底前全面淘汰黄标车。推进船用柴油低硫化,减少船舶排放污染。加强鱼腥异味、餐饮油烟、建筑扬尘等治理。
  推进固废资源化安全处置和土壤治理。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与无害化处理,扩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新建餐厨垃圾处置、固废处置、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置设施,推进废旧商品回收及再生资源循环利用,提升改造医废处置设施,加强工业危废收集监管处理,确保全市危废规范处置全覆盖。实施土壤污染防治和修复行动,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良好人居环境。
  (八)加强海洋海岛自然生态保护建设
  建设海洋蓝色生态屏障。扎实推进近岸海域污染整治,严格海洋工程环境全过程管理,切实把好涉海环评关,加强对海上采砂、滩涂围垦等涉海项目工程监管,有效保护海洋环境。推进嵊泗马鞍列岛和普陀中街山列岛海洋保护区建设,建设嵊泗和东极海洋公园。加强沿海海洋灾害预警预报远程监视系统建设,提高沿海风暴潮、赤潮、溢油污染的预警预报和减灾能力。
  保护和恢复海洋渔业资源。实施舟山渔场振兴工程,持续推进海洋增殖放流、海洋牧场建设、人工鱼礁投放,推进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资源增殖放流保护区建设,大规模实施特色优势鱼类品种的人工增殖放流。严格伏休期制度,加强渔业资源管理,加大对岛礁资源的保护力度,杜绝滥捕滥采行为。
  保护和修复海岛自然生态。实施海岛陆域生态系统修复,治理水土流失,保护水土资源,推行生态型海岛开发利用模式。
  (九)建立完善生态保护体制机制
  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机制。划定生态功能保障基线、环境质量安全底线和自然资源利用线三条红线,实行空间、总量、项目“三位一体”环境准入制度,严格落实专项规划环评制度,健全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完善环境执法联动协作机制。
  建立环境资源市场化配置机制。健全亩产效益综合评价体系,建立资源要素差别化使用激励与约束机制、低效项目退出机制和新增项目选优机制。建立环境资源市场化配置机制,完善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制定生态补偿条例,推进生态环保专项转移支付改革。
  建立完善责任追究制度。探索建立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建立健全环境问题约谈制度。强化责任追究,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责任者严格实行赔偿制度。鼓励推行环境污染损害责任保险制度。完善环保公安联动执法、环境公益诉讼和非诉案件强制执行机制。
  三、转变发展方式,加快新区建设
  (十)优化海洋产业结构
  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进一步推进船舶产业整合重组,打造集海工装备、高新船舶、高端船配制造于一体的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加快水产品加工产业集聚发展,打造“一城一区”水产品加工交易基地。择优发展粮油等大宗商品深度加工产业,积极谋划争取绿色石化项目落地。
  大力突破新兴产业。培育发展低排放、低能耗、高科技和高附加值的新兴产业。着力建设集制造、维护、交付、运营、展示、培训于一体的航空产业基地,积极争取大飞机装备交付、水上飞机运营和制造、公务机和直升机制造等项目落地。大力发展健康管理、禅修养生、医学美容、健康养老等健康产业。培育发展海洋生物药品、保健品、功能性食品等海洋生物医药产业。努力发展船舶电子、北斗导航等具有舟山海洋特色的信息产业,创建国家海洋电子信息产业基地。
  积极发展海洋服务业。加快打造港航物流核心圈,推进港工贸航产业联动发展,大力发展大宗商品贸易产业。加快集装箱物流业发展,积极推进金塘国际集装箱物流岛建设。建设保税燃料油供应中心和海事服务基地,推进综保区向自由贸易港区发展。做大做精旅游产业,开发游艇邮轮、精品购物、滨海体育等新业态,优化旅游环境,提升旅游产业综合效益。建设观音文化园,加快形成世界级佛教圣地。扶持船代、货代、报关、报检等航运中介服务业,发展金融保险、商事服务、信息咨询、教育服务等现代涉海服务业。
  提升发展生态渔农业。建设国家远洋渔业基地,打造现代化远洋渔业母港和远洋水产品集散地。推进近海渔业结构调整,促进海水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发展具有海岛特色的生态农业,建设一批现代蔬菜基地和精品农业园。
  (十一)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
  谋划推进战略性项目。推进六横大桥、官山至秀山大桥、本岛南部滨海大道等工程建设,加快甬舟铁路前期工作,力争“十三五”期间启动建设宁波至金塘段铁路项目。实施普陀山机场改造工程,推动航空口岸开放,构建空中交通网络。构建主要大岛快速交通体系,加大航道、锚地、公共码头建设力度。积极谋划舟山至上海北向大通道等一批重大项目的前期工作。
  加快建设资源性项目。坚持舟山发展水为先,推进大陆引水三期工程,兴建定海大沙调蓄水库,加强河网整治改造提升,加快水资源开发利用、实施海水淡化项目。加快推进小洋北侧、六横小郭巨、金塘北部等围垦工程,启动实施岱山北部、钓梁三期、大小鱼山等围垦项目。择优发展近零排放电厂项目,加快建设500千伏舟山与大陆第二联网通道等工程,开发利用风能、潮汐能等清洁能源。
  积极实施民生性项目。推进舟山技师学院、旅游与健康职业学院、国际海运学院(航海学校)、公办民工子弟学校(新民学校二期)、育华国际学校等建设。建设媒体创意中心、舟山市青少年体校、舟山体育场和海洋运动基地,打造舟山本岛休闲自行车道和绿色健身步道。推进市中心血站、市急救指挥中心、市传染病医院和市精神病医院工程建设。推进市社会福利中心二期、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规划建设职工、青少年、妇女儿童和科技等活动综合场馆。
  (十二)强化创新驱动发展
  加快海洋科学城建设。按照“一核两带多点”的空间布局,着力打造国际知名的海洋科技创新资源集聚区、国内领先的海洋新兴产业孵化区、国内重要的海洋科教研发示范区、国家海洋科技综合改革试验区和国家海洋高技术产业基地。重点推进科创园区块和大甬东区块“一核”建设,成为引进国内外大院名校的主要承接载体,打造新区海洋科技创新和新兴产业培育的策源地、产城融合发展的新兴城市功能区。
  推进产学研一体化。加快构建高能级的创新平台,与浙江海洋学院、浙大海洋学院、浙江大学开展更深层次合作,筹建北京大学舟山海洋研究院,推进与上海交大的科技合作、与国家海洋二所合作共建舟山海洋科技研发基地。重点培育海工装备与船舶设计、海洋科技研发、海洋文化创意、海洋科技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构建创新型海洋高科技产业集群。
  提高科技成果产业化水平。有效实施重大海洋科技专项,加快突破船舶修造、海工装备、港航物流等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瓶颈。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建立高水平研发机构,推进重点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建设,加快科技成果转化。
  四、弘扬海洋文化,提升生活品质
  (十三)提升城乡居民精神生活品质
  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务实、守信、崇学、向善”的当代浙江人共同价值观,把弘扬“勇立潮头、海纳百川、同舟共济、求真务实”的舟山精神与增强“勇担使命、四干兴舟”的新区意识有机结合起来,积极培育和弘扬正能量,增强人民群众投身新区建设的思想共识和行动自觉。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深入实施市民素质提升工程,加强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职业道德建设。强化诚信体系建设,以政务诚信带动商务诚信和社会诚信。
  推进海洋文化名城建设。实施文化产业三年推进计划,加快一批海洋历史文化、佛教文化重大产业项目建设,开发禅修体验游等文化休闲产品和具有舟山特色的高端旅游文化纪念品,着力打造一批观音文化、渔俗文化、海防文化等海洋文化品牌,创作一批具有浓郁舟山“海味”的文艺精品。积极促进文化和旅游、科技的融合发展,提升舟山海洋文化的美誉度和产业竞争力。
  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推动基层文化资源共建共享和融合发展,加快舟山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建设,实施重大文化惠民工程,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模式,深化“淘文化”平台和机制创新,加快渔农村文化礼堂建设,深化农村电影发行放映体制改革,广泛开展市民系列文化活动,丰富城乡居民精神文化生活,增强公民文化道德修养和科学人文素养。
  (十四)改善人民群众物质生活条件
  拓展市民就业门路。把新区开发开放和市民创业就业充分结合,深化“三张清单一张网”、商事登记、零审批零收费等改革,营造便捷高效、亲商利民、充满活力的创业环境。加强对“4050”人员、零就业家庭、残疾人、困难家庭和高校毕业生等群体的“一对一”就业帮扶,强化岗位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着力稳定和扩大就业,为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创造条件。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全民登记制度,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健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完善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标准增长机制。深化城乡一体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加大重特大病救助力度。以老年人、残疾人、孤残儿童为重点,加强服务设施建设,健全社会福利体系。大力实施惠民安居工程,抓好拆迁安置房、保障房建设和农房、危房改造。
  满足市民生活需求。加快推进“菜篮子”工程的产销对接,合理规划布局农贸市场,积极拓展蔬菜和水产品直供网络,保障“菜篮子”市场供应。深入推进商贸业现代流通试点,科学布局各类特色专卖店和综合性城市休闲生活广场,积极拓展电子商务、家政服务等各类便民商贸网点。
  优化发展教育事业。推进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和学前教育公益普惠化发展,到2020年乡镇中心幼儿园等级覆盖率达到95%,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率达到90%以上;优化以师资为重点的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区域交流,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化。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完善德育工作机制,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发展主要面向新区产业需求的职业教育,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服务海洋经济发展。大力发展提升市民素质的社区教育,构建终身教育体系。
  提升群众健康水平。深化医疗卫生改革,建设海洋健康城市,打造舟山群岛新区医学中心,实施“人才强卫”和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工程,不断提高医疗水平。有力防控重点和新发传染病,遏制慢性病过快上升。构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深化拓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到2020年基本实现每万名城乡居民拥有3~4名全科医生,使群众就医更加便捷。深入实施“单独两孩”生育政策。
  (十五)营造安定和谐的社会生活环境
  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加强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基层组织体系建设,优化城乡社区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深化“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落实“民情走访、民情恳谈、民情工单”制度。积极推行渔农村村民委员会改造成新区居民委员会,加大撤村建居力度。切实减轻社区过度负担,完善社区工作保障激励机制,全面推动便民服务事项进社区,增强社区服务能力和自治活力。加强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积极培育社会组织,培养壮大“群工能手”、“乡土人才”队伍,深化志愿服务工作。
  深化平安舟山建设。抓好重大矛盾排查化解,强化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和处置,进一步抓好信访工作。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完善社会治安立体化防控体系,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深化基层平安创建活动,提高群众安全感。加大重点领域安全生产整治力度,健全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管理机制,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加强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管理,完善基层监管网络和应急响应机制,健全从田头、市场到餐桌的食品安全全程管控体系,保障“餐桌安全”。进一步推进双拥模范城建设,促进军民融合式发展。
  加强法治舟山建设。进一步发挥各级人大的依法监督职能和各级政协的民主监督职能。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向功能区和乡镇(街道)延伸。深入推进普法教育,推动形成良好法治环境。
  五、强化组织保障,确保落到实处
  (十六)完善组织领导
  舟山生态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调整为市委、市政府建设美丽群岛创造美好生活工作领导小组,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统筹协调和指导监督重大事项。加强人大对生态文明建设的监督,强化生态环保预算审查监督和执法检查监督。支持政协认真履行民主监督职能,充分动员各方面力量积极献计出力。市级部门及各县(区)、功能区要结合实际,建立高效有力的组织协调机制,抓好工作落实。
  (十七)加强要素保障
  紧密结合建设美丽群岛、创造美好生活的工作重点,合理调整和整合各类专项资金,加大政府财政性投入。探索建立生态建设投融资平台,创新发展绿色金融产品,鼓励社会资金投入生态项目建设。加强对生态建设的用地用海保障。强化人才保障,在新区高端紧缺人才引进计划中要注重安排生态类高端人才。
  (十八)严格考核督查
  市建设美丽群岛创造美好生活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加强对建设美丽群岛、创造美好生活工作的督促检查,明确责任分工和考核细则。加大环境信息公开力度,积极回应公众关心的环境问题。严格问责制度,对造成重大生态环境事故的,要依法追究相关地方、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十九)发挥主体作用
  要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建设美丽群岛、创造美好生活中的主体作用,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虚心听取群众意见,建立社会参与机制,广泛动员群众参加建设美丽群岛、创造美好生活的各项活动,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要发挥民间公益环保组织作用,推进美丽群岛志愿者队伍和监督员队伍建设。要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自觉控制污染、追求绿色效益。
  (二十)营造良好氛围
  要挖掘传统海洋文化内涵,创新现代生态文化,把生态文明理念融入每个社会成员,增强建设美丽群岛的软实力。要加强舆论宣传工作,充分利用互联网、报刊、电视、广播等多媒体宣传平台,形成全社会参与建设美丽群岛、创造美好生活的良好社会氛围。
  市委号召,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按照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团结依靠全市人民,为建设美丽群岛、创造美好生活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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