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名:中共舟山市委出台意见推进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 作者:   转自:农工党舟山市委
发布日期:2015/04/23 浏览人数:

中共舟山市委出台意见推进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

 
近年来,中共舟山市委高度重视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切实做到了在思想上重视、在工作上支持、在条件上保障。特别是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召开后,中共舟山市委、市政协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积极探索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的有效形式,加快构建具有舟山特色的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协商民主体系。今年1月8日—9日,市委召开全市人大政协工作会议,对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作出了全面部署。 1月27,市委制定下发《关于发挥人民政协在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中重要作用的意见》,从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协商内容、协商方式、协商程序、组织保障等多个方面,就如何充分发挥人民政协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作出重要部署、提出明确要求。
一是协商内容更加具体。《意见》为政协协商民主明确了九个方面的具体协商事项。除党代会的重要决定、政府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等重要报告外,还明确了事关新区经济社会改革发展大局的重大问题、重要政策的制定及修订,全市重大建设项目、政府实事项目,特别是涉及民生重大项目的决策、执行,党委提名的有关重要人事安排建议人选等更加具体的协商事项。
二是协商形式更加明确。会议是政协协商民主的主要形式,除通过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等形式进行协商讨论外,《意见》着重对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等作了具体的重点部署。在提案办理协商方面,明确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要与提案者面对面沟通,交换看法、形成共识,通过调研、面商、现场办理、跟踪督办等形式,共同推动各种合理化建议的采纳和进入决策。最突出的,是提出要探索电视议政、网络议政、远程协商等新形式。
三是协商程序更加规范。《意见》将整个协商程序分为明确协商议题、制定协商年度计划、做好协商准备、组织协商活动和报送协商意见等五个环节,并进行了具体的细化,使得协商过程更加严谨有序。如在做好协商准备中,强调协商议题和时间确定后,协商双方应提前15天做好联系沟通,与协商相关的文件和材料应在7个工作日前送交政协;政协要认真制定具体协商方案,组织委员开展相关的调研、视察、监督、咨询、论证等工作,确保协商活动取得实效。
四是协商保障更加有力。《意见》明确,政协办公室要认真汇总整理各类协商意见,以《协商纪要》、政协建议案等形式报送党委、政府;党政负责人要亲自阅批,明确办理部门和办理意见;有关部门要及时研究,并于报送之日起2个月内,以书面形式反馈采纳落实情况。同时,要落实协商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布协商意见建议的办理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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